朝圣者的灵魂

朝圣者的灵魂

骄惑散文2026-07-05 17:08:12
四十五年前的那套粉红色的衣服,母亲至今依然记得。那时,全国上下一片蓝蚂蚁,特别在农村,热天是家织布本色的白,天冷送到染坊染成靛蓝。结婚时新媳妇自然要穿红的,最鲜艳的大红。后来有了粉红——那时叫洋红,新
四十五年前的那套粉红色的衣服,母亲至今依然记得。
那时,全国上下一片蓝蚂蚁,特别在农村,热天是家织布本色的白,天冷送到染坊染成靛蓝。结婚时新媳妇自然要穿红的,最鲜艳的大红。后来有了粉红——那时叫洋红,新鲜玩意乡下人无以名之的都冠以“洋”——可是价钱贵的多,一般人家舍不得。难得染一小块,做件短袖,那闺女走在乡间小路上,每一步都庄严郑重几乎步步生莲。可是,我的母亲,那时却拥有整整一套!她自幼读书好,考上了离家200里的地区卫校,这在方圆几十里都没有过的新鲜事啊!外公外婆倍感荣耀,染了这套粉红色的衣服,送她风风光光去读书。人又漂亮,宽肩细腰,柳眉凤目,皮肤白,一头黑亮亮的好头发。几年来提亲说媒的,无事献殷勤的,几乎踏破门槛。可她一个都看不上。也难怪她眼界高,方圆几十里的男娃娃,论读书论相貌,哪一个配得上她?
三年后,母亲卫校毕业了,父亲也从500里外的蚌埠医学院毕业,他们分配到了同一家医院。
报到第一天,母亲隆重换上了那套粉红色的宝贝衣服。衣服预留了很长的边,跟着身高逐年放出来,倒也合身——“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嘛!
(外婆的家织布衣服质量真好,不像现在,我在商场里花几百块买了身蓝印花布裙子,喜滋滋穿了一天,晚上洗澡时脱了衣服,吓一跳,赫然一个蓝人。衣服才洗一次,即褪色缩水,无法再穿。此是后话,打住。)
父亲一眼就看中了母亲,这不稀奇。而母亲居然也一眼看中了父亲。
我见过父亲的毕业照,湮没在医学院1964届的济济人群里,中等个儿,单薄瘦削,眉若浓墨,鼻直口方,目光炯炯,一股掩饰不住的勃勃英气,衬的周围比他高大的人个个面目模糊。
一个是公社书记的千金,作为一方诸侯的长女,受尽宠溺。一个是孤儿,二岁死了爹,六岁死了妈,跟着乡亲去逃荒,认了几个讨饭的干娘才得以活到解放,进了孤儿院。一个热情爽朗,爱说爱笑,一个沉默冷峻,苦难的童年造成了孤僻沉郁的性格。不管怎么看,都是隔着万水千山混不搭调的。可是,他们偏偏就走到了一起。
除了一张大学本科文凭,父亲一无所有。凭母亲的容貌和出身,她本可以嫁个更好的人家。外公是解放前的老党员,觉悟高,加上深知自己的长女性格倔强,同意了。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数月,类似现在的“闪婚”。——这也符合当时时代风尚,先结婚后恋爱。这一场恋爱,一谈就是40多年。
那时,生活清贫,家家户户都在自家小院里养鸡种菜。我父母养鸡与众不同,人家是墙角篱笆圈几只草鸡,他们查资料问朋友,决定养来亨鸡,还托人焊了个高高的大铁笼,搞科学养殖。来亨鸡不分男女,都是鲜红的大鸡冠雪白的毛,瘦瘦高高气宇轩昂,见了生人也不害怕,下蛋又多又大,引得左邻右舍都来看稀奇,父母亲并肩站在鸡笼前接受检阅,笑成两朵花。鸡蛋太多吃不了,母亲忽发奇想:“拿到汽车站卖掉,换些生活费。”父亲拉不下面子死活不肯,架不住母亲软磨硬泡。第一次卖鸡蛋是个冬天的早上,“风萧萧兮易水寒”,母亲亲手给他戴好帽子围好围巾,目送他做贼一样低着头溜出去。没想到生意很好,父亲凯旋而归,得意得像偷果园苹果时偷到最大个的小男孩。
别人家的菜园很纯正,父亲却在边边角角种了月季、波斯菊、夜来香……一年四季鲜花不断。隔三差五,父亲拿把大剪刀,把开的最美的几朵剪下来,插在一只小花瓶里,仔细调整好高低疏密,双手捧着,放在他们卧室的书桌上——那是献给他亲爱的妻子的,他知道他的妻子爱美。这个习惯,父亲坚持了很多年,我们3个孩子淘气,有时候想把花瓶拿到自己房间,父亲一概不许。那时还没有“情人节”一说,可我觉得这些年复一年的普通花儿,比“情人节”玫瑰还动人。
——谁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用爱情把生活经营的诗意盎然。
母亲要强,不满足于一辈子做护士,想报名参加医院组织的脱产进修,同事亲戚都反对,外公专门从乡下赶了几十里路跑来骂她:“30多岁的女人了还读啥书?不怕人笑话。都是从小把你惯坏了,心高心野瞎张狂。你甩手走了,3个孩子咋办?”父亲却大力支持她,帮她找资料复习,母亲顺利考进了蚌埠医学院。三个孩子都年幼,父亲里里外外操持,烧了早饭自己来不及吃就去上班,晚上一边洗早上的锅碗一边烧晚饭,万一煤球炉熄火就是一场大灾难,上夜班时都要偷偷跑回家给孩子盖被子,幸亏那时家属院离病房很近。因照顾不周,我8岁的姐姐患了黄疸肝炎,3岁的弟弟也差点被传染上,母亲几乎要打退堂鼓,是父亲鼓励她坚持了下来。
父亲还带着我们3个孩子,换了新衣服乘长途车看望母亲,回来后又向同事夸耀母亲学习成绩多么好。我那时6岁,生平第一次看见了集体宿舍里上下两层的床,床上一摞一摞的书,第一次逛了公园和动物园,眼睛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忙不过来。
两年后母亲学成归来,县医院从此有了口腔科。不夸张的说,县城里如今四十岁以上的人,但凡害过牙痛的,几乎都认得我母亲,都对她那手稳准狠的医术佩服不已。一位知青,到了上海都没有彻底根治好老烂牙,倒被小县城的牙医医好了,弄的老太太逢人就夸。
一次,他们拿出多年积蓄,带领我们全家暑假自费出去旅游(那时旅游可不像现在普遍噢!)。引来多少非议!可是,他们坚定的走了。准备干粮,买地图研究路线,借相机……我长到14岁,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乘火车,第一次爬黄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父母的壮举对少年的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果说现在年近不惑的我,还有一点勇敢独立精神并以此赢得尊重,那么,我都要感谢父母,特别是亲眼目睹了身边许多人不乏猥琐、怯懦、优柔、盲从之后。
记得母亲穿了一件自己做的仿旗袍连衣裙,蛋青色。她别出心裁的把剩下的边角料剪成片片树叶形状,缝在肩头和裙摆下角,优雅而活泼。“全国独此一家!你们妈妈就是聪明!”爸爸由衷感叹。
导游是位20出头的小伙子,瘦的像根豆芽菜,按照当时的时髦做法,把衬衫的下摆打个结(一般用长衬衫打个松松的结,以显潇洒。他的下摆太短,结打的局促,小家子气兼娘娘腔)。他摆着两条细麻秸杆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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