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二
A在1999年在D的央求下,主持房屋修建,花费修建款18万人民币。E于1996年死亡。B和C在修建房屋之后,将房屋的出租权以及使用权占有,D没有实际使用权和出租权。
E在死亡的时候,有一份遗嘱,当庭D、A已经承认有一份E书写的遗嘱,但是内容不详,因年久而遗失。
现一幢四层楼的房屋,其中有双登的面积仅112平方米。要求法院判决确权。
首先说下当庭A、B、C、D、E的各人表现:一句话概括“很糟糕”。
A质疑坦言:房子是我出钱修的,我应该得到所有份额,B以及C一分钱没有出,却要得房子,而且也不给母亲尽赡养义务。
B说:房子的份额不是你说了算的,母亲还在,都给母亲我没意见,但是就是不能给A。
C说:A你有资格修房子吗?你和你的爱人是城镇户口,我们两口子都是农村户口,你要修就是拿着钱也没地方修去。
D说:B和C都不管我,我的生活起居都是A在管理,钱也是她给,你们不孝,我就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屋,本来房子是留给你们的,这样下去,我一份也不留给你们!
A、B、C、D因此乱作一团。
我镇定了一下,因自身在家庭中占老大的地位,依自身的调解本能,分析一下混乱的情况,我找到了突破口来说服这乱作一团的一家人。
1、一家血亲说,我主张“关起门来是一家”一说,试图用亲情感化众人,未果。
2、“大姐感化说”,试图压制大姐的情绪,因为A一直从凳子上跳起来,往B和C中间站,指着鼻子骂他们。我也只好发掘自身女性的优势,贴身肉搏。却只有招架之势,无有应对之策。主审法官因为是男性,只好袖手判官。这个时候,我接了一个电话。
3、“同是女性说”,我佯装接电话,打断了各方当事人的注意力,男人们开始由不耐烦变得冷静,倒是B的媳妇儿,总是吧唧吧唧嘴,不停在一边七七八八,把A又忽悠烦了,我看她们情绪使然,就抬起手,说了一句“同是女同胞,一个人少说一句。”效果有一点,因为三分钟内在场女性,都闭嘴了。
4、“转移话题说”,法庭的门开了,原告D从门下边,穿了出去。这个时候,我开始跟A拉扯话题:你的心很好,就是个性强了些。这话倒也没直接得罪A,她觉得我说话很客观吧。然后就不说她了,直接转话题说D:现在老人在哪儿住?和你一起吗?A说不是,是单独住。我说难怪,一个老人在外边单独住,性格也很强势,这点你们家可能有传统。
B这个时候打断了我的话,开始数落A,我不予理会,觉得B这个时候插话很没礼貌,这个教训他的话,留给A去说,果然,B被A教训得很惨,然后我再出手做好人:好了好了,你们都是好人,又没触犯哪条法律,是家庭内部纠纷,为此伤和气划不来。……
而后又对A说:老人也不简单啊,一个人独居,刚刚我和她一道来的,她耳朵也不好,让配个助听器她说有杂音,不想戴。A语气缓和了许多:其实我的脾气是这样的,一阵一阵就过去了,没什么好生气的。
我完结式说了句:是的,人总要有个发泄的渠道,而且到法院来就是依法办事,争执是不会有结果的,还伤身体。
而后我退出法庭,临走时,A大声谢我。
我觉得,虽然A出生在城乡结合部,文化程度有限,但是还是个听劝的人。
B则不一样,我总觉得他似乎会有暴力倾向,所以不敢多言。以后我会对每个当事人都说上一两句话,感觉有暴力倾向的,我会事先提醒一下对方:你不要做过激的事情,这里是法院,有什么请求可以向我提出来。
C的妻子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直指责D,说她不该养儿子,因为儿子没房子,没财产是无法过日子的,孙子还有两万六的学费
没交云云。
其实我要训B和C很简单,首先我要教育他们懂得情理,一个嫁出去的姐姐,肯花18万修房子,就是想家里过好日子,管他有没有资格修,这个18W她没拿去给外人修房子吧,到底还是拿给家里人,特别是两个弟弟修房子了吧?
其实D也有错,在这个案件里,D的一碗水没端平,凭什么开始只要A出钱?那B和C没出钱为什么要占房屋份额?还签了家庭协议?
还有:D为什么不把所有事情都揽在自己森上?18W,A出了,每年还一点,至少让儿子把工程款结清了,不给A添乱,那么A也不会在法庭上显得很暴躁。
再一个,D竟然向十里法庭提起赡养费用诉讼,要求A\B\C共同承担赡养费用。这一举动表明D对三个子女的极度不信任,不信任子女的父母永远不懂得如何维持家庭稳定,所以我一定要告知她:以后水一定要端平,不可以在死亡之前把房产给儿子,也不要给女儿。
虽然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但没有不平等的当事人。
这个案件里边有几层法律关系:即A\B\C\D对E遗产的继承。
A追讨B\C的修建房屋款。
D向A、B、C索要赡养费。
还有其他家庭琐事涉及到钱款的项目。
也就是说,这一家人要通过诉讼解决家庭纠纷,需要打三次官司。
一场不该有的伦理大悲剧:作为A,在没有明白事实的情况下,修了房屋,在明白事实的情况下追讨修建款。
作为B,在A有明白事实的情况下,接受了A的资助,修建了房屋,在自己没有明白事实的情况下,认为房屋修建即归自己使用收益。
作为C,认为自己是儿子,就该得到父亲的遗产继承,依旧认为:家产传男不传女,地基不可分割,家庭协议无效。
作为D,认为丈夫死了财产自己继承,儿女都没份,老子天下第一,法官说的话也不听。
再作为A,仗其母势,唯恐天下不乱,以大欺小,只是到了最后,过了嘴巴瘾,行动上也得到两个弟弟的反感。
作为B,一直很懦弱不发言,发言就是损言,估计也是听人云亦云多了,而后就是表态:房子全部给母亲。
作为C,思想很有依赖性,完整的啃老族,他啃的不是母亲而是A,他认为自己条件差,A就应该帮衬一点,没想到A到最后还是要求要回修建房屋的房款,所以恼羞成怒耍了赖皮。
作为D,还是认为子不教,母也有过,一开始写什么家庭协议?既然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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