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子与制度及其他(五)
以“权利”监督“权力”胜过廉洁责任书。“买”来的官,实现“利润”的方式必然寻租。以公众的“权利”监督官员的“权力”胜过廉洁责任书。官员职责是为百姓办事,办实事,办好事,那么群众最有发言权,谁廉,谁贪,
以“权利”监督“权力”胜过廉洁责任书。“买”来的官,实现“利润”的方式必然寻租。
以公众的“权利”监督官员的“权力”胜过廉洁责任书。官员职责是为百姓办事,办实事,办好事,那么群众最有发言权,谁廉,谁贪,百姓心里最明白。让群众监督渠道畅通,群众是利益相关者,以群众的“权利”监督官员的“权力”,比仅靠内部以“权力监督权力”,能有效避免“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软”的弊端。上级监督太远,远水难解近渴,总在上演“刀下留人”;下级监督太险,如同小辈监督长辈,老鼠监督猫;同级监督又太软,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事实依据也在“且饶人”声中求和谐。要健全群众举报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努力拓宽群众举报的渠道,有公众参与的广泛性、有效性,反腐倡廉建设会有更大前进和发展。
早些年,为推进廉洁工作进入家庭,纪检部门和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廉洁责任书”,也曾经风靡了几年,造就了一批廉内助。制度的探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夫妻本是“一条船”上的利益共同体,却被捆绑在相互监督的战车上,收效甚微。廉洁奉公者,没有责任书也会对家庭和事业负责,贪欲者即便签了责任书也阻挡不了腐败的脚步。
权力具有两重性,既有公用性,又有私用性,而缺乏监督的权力有可能化公用为私用,成为谋私的工具。党内的监督和体制外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的重要力量,一旦监督失去作用,腐败现象将无法避免。
行贿买官被看作为一种投资经营行为,便会挖空心思让投资在分管的范围内产生升值空间,创造丰厚的利润。官员一边反腐,应付形势发展需要,一边腐败,填充欲望的沟壑;百姓一边痛恨腐败,一边羡慕腐败,为谋立足之地,借助腐败人士实现基本愿望。百姓迫于无奈行贿,缘于社会机制不健全,坎多,路少。公平,公开,公正机制被扭曲,公民百姓平等、正常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公权变私权,挤压了百姓生存空间;无品官员都知道充分运用手中的权力,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谋私和发展的私权。
制度不应是易碎品,一撕就碎,一捅就破。制度对腐败者是一把钢刀,对干事干净的人是一种呵护。让那些内心“蠢蠢欲动”的人的侥幸心理彻底消除。让品德,政绩成为衡量和提拔官员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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