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
一是没有硝烟的战局
我叫陆一。这一年我成为了我最爱的生活中的一个人。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来这里整一年,我总是一帆风顺,一鸣惊人。我生活在全省出名的重点高中,上学放学的沿途可以看到这个城市的车水马龙,连早餐的标准都是奢侈的国际名牌产品。我叫陆一,百里挑一的一。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决定了我们所有人的命运,无论我们是普罗大众或者是云端的命运宠儿。我像家人的期望一样,在名校名师的指导下,延续初中的辉煌。高二,我选择了理转文,我讨厌物理老师那副万物神秘的嘴脸,S中如同所有初三生期望的那样学习氛围浓厚确实与初三有别。
没有硝烟的那场战局,你没有想错,就是中考。
初中,我认识了李航,杨洲一众好友,而现在的S中,完美得像童话,童话就意味着一切都不是我可以染指,虽然我有着精致的外表,能歌善舞,文采出众。
我曾听过杨洲说J中是什么样子,至少虽然劳累,但却没有什么幌子,是伤人的真实。杨洲是有幸逃离了没顶的悲伤。杨洲,凌浩,那年,轰轰烈烈如同深海的悲伤,而杨洲曾有初二的骄人成绩,有惊无险签约J中。而我考到了这里,在这片童话的世界里,做所有人眼里高冷的女神。我是陆一,从一而终的一。
我曾在F中看见灰头土脸的李航,面对F中理科的狂轰滥炸,还能活下来的奇迹的李航。不过也是,李航的物理老师是从J中重金聘回的正白老师,也就是原来杨洲的老师,难怪物理学到如此地步的李航被我们所膜拜。我就不一样了,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两物体受力摩擦,连实验会考都是糊糊涂涂得过且过。我是陆一,一蹶不振的一。楼下的歌手在唱完暗香后回家,而我的眼睛一片酸涩。
二是不见天日的悲伤
F中盥洗室的窗玻璃被擦得如同镜子,若隐若现的映出李航温和的轮廓。刚刚洗过脸来抵抗前两天持续熬夜的疲惫,对着玻璃抹去脸上的水珠,却在并不清晰的窗玻璃上看到了自己年少时候的模样,头发有些微长,阳光的角度刚好,给男生的五官染上温柔的色调,眼珠是深栗色,只是多了几分沧桑。
J中透过后门玻璃会看见女生塞着耳机,把身边的喧闹隔绝,半长的头发滑下来遮盖了脸庞,躲在长城里,不到放学不会站起身来,似乎已经提前开启了高三模式。铁质书架上贴着白色的贴纸,率性的写着蓝色的行书字,“再不远行我们就老了”底下跟着行云流水抑扬顿挫的杨洲二字,我所认识的她,却不会如此内敛。
这二人的样子都变了,不是当年那副随性的模样。杨洲不再一曲暗香倾尽天下,李航亦不再默默一脸笑容看向固定的方向。时光倒流,仿佛那年自己和一群同窗离开中考考场,抛飞了所有的书抱在一块又哭又笑,阳光是如此凑巧啊,扫在每个人的脸上,让泪水散发着钻石的光芒。
还有那年没顶悲伤里的杨洲,一曲暗香震惊世人。红格子长袖衬衫,苏格兰卷边牛仔喇叭裤,面带笑容,喜气洋洋,联欢会走进我的班级,在万众瞩目中,戴着半张假面,面向我的班主任老杨,献歌一首。我们都知道,但我们不会说,这首暗香不是唱给老杨而是自始至终不曾看过一眼的凌浩。
“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戛然而止。而我看到门外李航疼惜的泪光:再堕落毕竟我是你的蓝颜,怎会容许你如此作践自己。
说起凌浩,给我时间让我慢慢把这个故事讲清楚。凌浩不是一个品行很好的男生,他冷血无情却也才华横溢,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却有着人人称羡的家世,除了我。没有人规定有才有钱的人还得德艺双馨,所以杨洲的蓝颜李航和他厮杀的如同两只野兽,我在班级门口随风飘扬的青铜铃铛下,看见李航撕心裂肺到崩溃的怒吼,他说要是杨洲有什么事,他一定会让凌浩陪葬。是在什么时候呢,我感受到沁入骨血的恐惧,荒芜的手指触摸着冰冷的铃铛。
我记得她的姓,只为记得她微微一笑的倾城容貌,我拒绝喝下孟婆的汤,我愿万劫不复。可是,却还是忘掉了。她在那个午后,递给我一杯温暖的茶。她素色的发簪插在头发里,抬头,冲我那淡淡的笑颜。
那是那么美好的女子,应当得到所有人的疼爱。她从来也不说疼,而李航从来都知道。她怎么会有事,她是谪仙一样的诗人,为什么会看轻自己。
我忽略了那句“烈火烧过青草痕”里不见天日的悲伤,不见天日,也不会见天日。
三是惊心动魄的背叛
该来的总是要来。好吧我承认,我是背叛了杨洲的闺蜜,是我让她没有了万人期望的幸福。因为凌浩不肯说的不接受杨洲的理由,就是我,杨洲的闺蜜陆一。
那天我咬着笔杆面对初中物理的力学开战,凌浩戴着眼镜,递过清楚明了的笔记,逆光的侧影还是如同年少时一样,只是那更加真实,那么短又那么长,投影在我的心里。
时光回溯,居然是穿心而过的悲伤。
我不是现在的陆一,而是那时蠢蠢的陆一,而是那时沉浸在绝望悲伤里的陆一。凝望着凌浩轮廓分明的侧脸,就会感到莫名欢喜的陆一。
说起这一切,仿佛我仍然是初二时那个长发刚刚割断,齐耳短发都透着疼痛与悲凉的,爱而不得的陆一。我亲眼看着,我所喜欢的男子,对一个冰冷的龙云付出十分的真情,我绞着帕子,甩甩马尾,我依然是潇洒英气的陆一。而第二天,我生生剪断了长发,踢着毽子,头发随着闪耀着太阳的光辉。秋风刚起,天朗气清。
入学那年深冬,我听闻一人朗朗而诵“当时只道是寻常”,遂引为挚友。因为深深信赖,我想在雪地中,踏起破阵秦王的舞步,就像时光回溯,我仍是当年眼瞳纯善的少年,仍会为了书中故事落泪成珠。望向镜中的自己,长发及腰,眼光璀璨。而后来,随暗夜降临,那个少年,终于迷失在时光的洪流里,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少年,终于还是败给了时光。
后来,我就成了冷血狠毒的样子。直到初二时冬去春来,我认识了杨洲,惊叹她文静美貌,在图书馆的午后,她递给我一杯温暖的茶。而我,却从未在心中接受她,虽然看起来,我与她成了闺蜜。
回到现在,我应该接还是不应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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