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论自由应有底线
最近,央视“名嘴”毕福剑在酒桌上的一通调侃(自由)言论,引起舆论一片哗然,遭到了社会公众的讨伐,这是咎由自取,名人“言论自由”之必然结果。看了众人反映,笔者以为言论自由应有底线,自由言论不能胡说八道。
最近,央视“名嘴”毕福剑在酒桌上的一通调侃(自由)言论,引起舆论一片哗然,遭到了社会公众的讨伐,这是咎由自取,名人“言论自由”之必然结果。看了众人反映,笔者以为言论自由应有底线,自由言论不能胡说八道。公众对他的不满,源自于他和朋友的一场聚会,在酒桌上一时兴起,哼唱戏谑京剧《智取威虎山》的一段唱腔,并辱骂开国领袖毛主席。并不是说他张扬,也不是对他主持《星光大道》节目成绩的否定。而是恨他作为名人,不该自由言论时胡说八道,辱骂国人的开国领袖。
笔者发此议论,绝非是落井下石。而是借此给那些喜欢自由言论甚至打着“言论自由”旗号自由言论的人提个醒:言论自由应有底线。言论自由是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但这种言论自由是以维护和遵守国家法律为前提的,是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界限的,是以不干涉他人言论自由为限度的。不否定前提,别跨越界限,勿超出限度,一个人尽管自由言论,人们是不会忌讳的。
笔者以为,任何人的自由言论要有法律底线。现在我们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法治社会中生活,既受到法律的保护,又享受着法律的尊严。按法律规定,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护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受法律保护是每个公民的权力。公民的言论自由不能同国家的法律相违背,这是自由言论的底线。违法的言论自然就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笔者也以为,任何人的自由言论要有道德底线。这种道德底线是建立在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尊重他人隐私、保护他人合法权益基础上的,脱离这个基础的自由言论即是不道德的。人们在社会中生活离不开社会群体,做事要讲责任,说话要有分寸,出口的每一句话,都不能损害公众道德和他人利益。一个人的行为和话语如损害了社会公德或伤害了他人利益,必然受到社会公众舆论的谴责和他人的责问。毕福剑之所以受到舆论谴责,问题就在于他的自由言论背离了当今国人的主流价值理念,辱骂了人们心目中的伟大民族英雄毛泽东。
笔者还以为,任何人的自由言论要有表达底线。有的人说话善于表达,但不代表就可以口无遮拦,信口开河,信马由缰,信口雌黄,胡说八道;有的人不善言辞,语言笨拙,但也不代表就可以笨嘴笨舌,吞吞吐吐,含混不清,出语伤人。这种语言表达的底线,不仅在社会中如此,在家庭成员间也是这样,不能以为听者是自己亲生父母或同胞兄弟姐妹,有血缘关系就可以不顾深浅,不讲颜面,乱说一通。这样同样会伤害亲人感情。毕福剑仗着自己是央视名嘴,以为自己随便一句话即可取悦听众,结果犯了“名人言论需谨慎”的大忌,低估了听众的觉悟和水平,所以遭到了舆论的谴责和穷追猛打。
公众人物特别是名人,自由言论更要有底线。公众人物或名人,其社会地位与众不同,社会影响更不同,其行为和语言都容易在社会中产生广泛影响。一个拙劣行为会在社会中掀起一阵波澜,一句不当言论会在社会中激起一定民怨。所以,公众人物就要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名人就要有为人师表的名人效应。“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社会大众并没有要求公众人物和名人那么完美无缺无可挑剔,而是要求其行为和语言表达不要超出人民大众所能接受的限度和范围。
行为是心理的支配,语言是内心的表白。一个人的言论自由若要把握底线,就要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作为公民,要尊法、守法,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守法、执法的模范,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作为公众人物和名人,既要有普通公民的道德修养,还要坚持职业道德,保持公众形象,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宣传人,教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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